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电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41.SZ)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法律诉讼通知。光华科技于2026年4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文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提起诉讼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涉嫌内幕交易罪起诉蔡文先生。光华科技表示,本次调查属于蔡文个人调查,与公司日常管理或经营活动无关。公司股票交易不包括在内。她继续像往常一样在公司履行职责。蔡文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我们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光华科技公布的2025年年报显示,蔡文现任公司董事兼首席财务官。去年,光华科技董事会秘书长因“泄密”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警告信。光华科技2025年10月21日晚间公告,收到广东省证监局警示函。公司及关联方近日收到《关于采取警告信措施的决定》广东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警告函》(粤证发〔2025〕11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表明,经查,光华科技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荣政先生向参与者披露公司硫化锂产能情况, 2024年经营业绩预期及其他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非公开信息,其中部分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认为上述信息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对此,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该事项的公告》,并作出了披露和说明。名词上述法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光华科技董事会秘书杨荣正先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反上述规定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广东省证监局决定对光华科技、杨荣正发出警示函,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光华科技、杨荣正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研究。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须向相关责任人提供以下信息:银行将在收到决定后30日内内部负责并完成整改,将整改及内部责任报告报广东省证监局,并抄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光华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方将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的审查和落实,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l、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情况重复发生,并向粤海证券提交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管机构提交。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我们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杨荣正参加“警示信”中提及的证券公司线上交流会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恰逢固态电池技术因其能量密度高、安全等优势而受到A股二级市场关注的时间。 Wind金融终端数据显示,新XT 五个工作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或 26 日),光华科技股价实现“五连涨”,5 个交易日股价涨幅达 61.02%。然而,2024年11月27日至29日,光华科技股价遭遇三连“跌”,股价短期大幅波动。 2024年11月12日,光华科技宣布公开上市,为特定目的发行A股。根据中国会计局(专项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经工[2024]10629号),截至2024年10月23日,光华科技在本次发行特定用途A股中已发行普通股人民币65,543,067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55.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116,172.14元后,实际净利润为688,883,783.42元。
(编辑: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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