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讯:中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79.SZ)昨晚发布关于2023年定向增发股票方案完成的公告。浙江中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我们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经审查并批准。公司发行特殊目的股票的股东大会的有效期及期限d 授权董事会审议与发行特殊目的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的股东大会有效期为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战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特殊目的股票发行计划(第二次修改)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扩大董事职权的请求》针对“董事会有权附议公司相关事项”等议案会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3年特殊目的股票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2023年特殊目的股票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2023年特殊目的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董事会有权全面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的有效性。根据中建科技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2023年目标股票发行计划(第二次修订草案)》,截至公告日,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已满,发行计划已到期,将自动失效。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金额)不超过785.19万元,扣除杂项费用后的净利润将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年产6万台割草机建设项目、年产25万台新能源智能园艺机械建设项目、体形智能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关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尚未确定具体发行目标,因此无法判断本次发行是否属于特定目的的股票(含本金)发行。部分股东的参与比例将会被稀释。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32亿股。中垦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42,700股(31.55%)。吴明根先生、赵爱玉先生通过中建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1.55%的股份。同时,吴明根、赵爱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4.73万股,占比9.20%。综上,吴明根、赵爱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40.7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合作演员吴晨露、吴占各直接持有该公司股份3,465,000股,各占2.63%。因此,现任控制人吴明远、赵爱玉及其合营方中垦集团、吴晨录、吴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72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46.00%。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假设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9,6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吴明根先生、赵爱玉先生合计持股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31.35%,吴明根先生、赵爱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将下降至35.38%。吴明根先生、赵爱玉先生仍担任公司实际董事。 8月23日,中建科技发布提示性公告,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始筹备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25年8月22日,中垦科技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公司发行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准备工作的议案》。基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和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拓展业务,优化海外经营布局,增强境外融资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拟在境外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H股发行上市”)。公司的公猪d 董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始筹备发行 H 股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批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拟与相关中介机构就H股发行及上市的具体推进事宜进行洽谈。 H股发行及上市具体事宜尚未确定。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审议。
(编者:徐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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